常德市| 石门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时间:2023-08-3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8月22日,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到新铺镇核查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禁种水稻情况,指导安全利用区利用无人机给水稻喷施叶面阻隔剂,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确保粮食安全。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事关老百姓口粮安全问题,是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今年,石门县农业农村局投入资金71万元,通过采购并发放种植“臻两优8612”镉低积累水稻种子、施用叶面阻隔剂、施用土壤调理剂和对水稻进行抽样等措施,加强稻谷从种植到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为此,石门县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明确7639.4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为禁止水稻生产区域,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安排开沟沥水奖补资金99.4355万元,将严格管控区内所有水田1988.71亩全部改为旱地,安排30万元采购玉米种6990公斤发放至相关乡镇的种植户用于推动种植结构调整。每年5-9月,从水稻育秧期到收割期,严格对照全县严格管控类耕地图斑到现场逐丘逐块核实禁种水稻生产情况,坚决杜绝严格管控区水稻复种情况发生。
针对安全利用类受污染耕地落实安全利用措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利用效果,制定方案全面落实技术措施。在新铺镇、夹山镇、蒙泉镇5个集中推进区采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服务的方式,集中推进区技术措施包括“VIP+N”综合技术、叶面阻控、优化施肥、秸秆离田措施和因地制宜施用土壤调理剂调剂土壤pH值。投入17万元采购5640斤“臻两优8612”镉低积累水稻种,种植面积2249亩。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安全利用区水稻进行高密度抽样近110批次,加强稻谷从种植到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合标粮食安全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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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308/t20230824_29466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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