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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地理标志 做强农业品牌

时间:2021-11-01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一段时间以来,茶叶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业产销对接会等各类农业展会频频亮相,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吸引着消费者的目光。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成为购买的热门。

  我国地理标志涉及的产品种类丰富,是一类与农业高度相关的知识产权。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实施品牌强农战略,2017年启动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2019年启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发布了《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

  截至目前,我国已认定308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667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增强了绿色优质中高端农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了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

  如今,人们对地方的乡土特产情有独钟,互联网又给这类产品提供了“远走高飞”的良机。顺应这一趋势,甘肃省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云南省推出十大“云系”,湖南省推出“一县一特一品牌”,有力带动了特色农产品消费做大做强。

  不仅是省一级,洛川苹果、五常大米、潜江龙虾、大通牦牛等一批地区特色鲜明的农业品牌深入人心,既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不过,我国地理标志工作起步较晚,且常以政府、行业协会、技术推广中心等非营利机构作为权利人,其本身不从事农业生产和使用地理标志,造成重登记认定、轻品牌建设,重创建、轻保护的现象。整体看,我国农业品牌仍处于产品多、品牌少,普通品牌多、知名品牌少,区域品牌多、国际品牌少的状态。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品质稳定性不强,难以建立稳固的品牌形象与声誉,品牌建设基础有待加强。

  品牌建设与市场主体密不可分。品牌基础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品牌建设主体力量薄弱,运用地理标志的水平不高。一方面新型农业主体自身品牌建设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小农户参与品牌建设的作用发挥得不够。以南方某区域为例,区域内平均每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仅有2.6家用标企业,6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有23个的用标企业为零。可见,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对地理标志推广意识不强,运用力度不足。

  我国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先天优势”。要坚持品质与效益相结合、特色与标准相协调,带动农民标准化生产地理标志农产品,实现集中管理、规模生产、统一营销和产品溯源,将地理标志资源、企业资源、农户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产业化联合体,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打造区域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经济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rdgz/ncpzl/202109/t20210903_8218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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